专业号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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